出售、收购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受理机构: 区农业农村厅

实施编码:11540000009926168C20001203340020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所属区划: 西藏自治区 基本编码: 0001203340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省级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非法人企业
是否联合办理: 是否支持人证核验: 不支持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一体化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承诺受理时限: 5
承诺审批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审批时限: 20 工作日
受理层级: 省级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初审层级:
改革方式: 优化审批服务 具体改革措施: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出售、收购的属于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申请对象不是外国人。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是否需要鉴定: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条件型
有无年检要求: 年检周期:
其他年检周期:
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年检是否收费:
有无年报要求: 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年报周期:
其他年报周期:
服务渠道: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实体大厅
实施机构: 区农业农村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业务咨询电话: 0891-6335403 监督投诉电话: 0891-6953000
投诉方式: 窗口:0891-6953000
网络:
邮件:
信件:
系统建设方式: 区级建设
办理地点及时间:

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2楼法人综合窗口)
夏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节假日除外) 冬季:周一至周五 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通办范围: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IV级)
跑动次数: 跑0次事项
必须到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邮递地址:
是否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机关
审批服务形式:  网上办 一次办
基本编码: 000120334002 实施主体编码: 11540000009926168C
实施编码: 11540000009926168C2000120334002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镇社区名称: 村镇社区代码: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有数量限制:
是否允许特殊程序: 是否有中介服务: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行政许可证件名称: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文件 行政许可证件的有效期限: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快递送达 自行取件 结果名称及样本: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许可文件

1.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 2.出售、收购的属于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3.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4.申请对象不是外国人。

使用手机扫描下图二维码
即可在手机查看指南详情哦.

  • 相关网上办事

  • 其它同类办理项

  • 常见问题解答



བསྡུ་ཉ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