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受理机构: 康马县应急局

实施编码:11542331MBOW17274R40001250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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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社团组织法人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期限: 3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4 工作日
实施机构: 康马县应急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业务咨询电话: 08928212585 监督投诉电话: 08928212255
办理地点及时间:

康马县政务服务中心 (康涅路1号康马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应急管理局综合1号窗口)
夏季上午10:00-12:30 下午15:30-18:30;冬季上午10:30-13:00 下午15:30-18:00(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通办范围: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IV级)
跑动次数: 跑0次事项
必须到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网办地址: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机关
审批服务形式:  网上办 一次办
基本编码: 00012504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42331MBOW17274R
实施编码: 11542331MBOW17274R4000125045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镇社区名称: 村镇社区代码: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有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批文 运行系统: 自治区级
结果名称:
是否允许特殊程序: 允许 是否有中介服务: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和岗位操作规程;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6.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以上5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以上5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国民教育化工化学类或者安全工程类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化学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扩散危险化学品的,应当符合新设立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其储存设施建立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用于危险化学品储存的专门区域内;《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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