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受理机构: 谢通门县税务局

实施编码:11542328K39847204C40020300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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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件类型: 即办件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一体化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期限: 1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实施机构: 谢通门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业务咨询电话: 0892-8332111 监督投诉电话: 0892-8332555
办理地点及时间:

谢通门县税务局 (日喀则市谢通门县金通大道1号税务局1楼办事大厅)
周一至周五 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00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通办范围: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IV级)
跑动次数: 跑0次事项
必须到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网办地址: 点击访问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机关
审批服务形式: 马上办  网上办 一次办
基本编码: 002030019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42328K39847204C
实施编码: 11542328K39847204C400203001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镇社区名称: 村镇社区代码: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计划生效日期: 计划取消日期: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有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其他 运行系统: 国家级
结果名称:
是否允许特殊程序: 不允许 是否有中介服务: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应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表》,并在每次转让(预售)房地产时,依次填报表中规定栏目的内容。 纳税人在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时,应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细采集和房产税税源明细采集。 税源信息变更和税源信息注销同样适用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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