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贡献信访人的表彰

受理机构: 地区信访局

实施编码:11542500MB0P22755B3540899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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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行使层级: 市级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团组织法人 非法人企业 行政机关 其他组织
是否收费: 办理形式: 一体化办理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法定期限: 60 自然日 承诺期限: 30 自然日
实施机构: 地区信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业务咨询电话: 0897-2669968 监督投诉电话: 0897-2827311
办理地点及时间:

阿里地区信访局接访大厅 (阿里地区噶尔县陕西路东段,阿里地区信访局接访大厅)
夏季工作日10:00-13:00,16:30-19:00;冬季工作日10:30-13:30,16:18:30。

行政管辖地: 定点办理 通办范围:
行使内容:
联合办理机构: 各县信访局和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网上办理深度: 全程网办(IV级)
跑动次数: 跑0次事项
必须到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网办地址: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机关
审批服务形式:  网上办 一次办
审查标准:
权限划分:
基本编码: 540899018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542500MB0P22755B
实施编码: 11542500MB0P22755B354089901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乡镇街道名称: 乡镇街道代码:
村镇社区名称: 村镇社区代码:
移动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移动端办理地址: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计算机端在线办理地址:
计划生效日期: 2019-07-01 计划取消日期: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 是否有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类型: 批文 运行系统: 市级
结果名称: 表彰决定 (下载)
是否允许特殊程序: 不允许 是否有中介服务:

《信访条例》第八条规定,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单位给予奖励,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成绩优异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有关行政单位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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