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政府监督、谏言
彭*
内容:我本人是在四川省广汉市工作并居住,丈夫在芒康县工作,现在已怀孕30周,预产期在农历春假跟前,夫妻二人合计2月初丈夫休公休假和陪产假一起,方便在生产前后照顾,近期听到消息说是陪产假和公休假不能连休,因为我本人是外省的,在本地也没有什么亲朋,如果丈夫不能连着休陪产假和公休假,这将严重影响到生产前后的日常生活,请问公休和陪产假不能连休是不是真的,陪产假遇到像春节、国庆这种大假可否顺延?
您好!陪产假、年假具体执行请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组织部门。
谢*
内容:尊敬的西藏自治区芒康县政府领导: 您好! 我谨以一名自驾游客的身份,向您反映位于西藏东南门户——芒康县境内中国石油芒康加油站厕所环境存在的问题,并恳请相关部门予以关注与改善。 作为许多自驾游客进入西藏的第一站,经常选择的加油站-“中国石油芒康加油站”它承载着展示西藏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作用。然而,该加油站目前仍在使用卫生条件差的旱厕,这不仅与西藏芒康壮美的自然风光形成强烈反差,也难以为途经游客提供基本的如厕保障。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旨在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及游客的出行体验。芒康作为西藏的东南门户,其公共服务设施的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游客对西藏的第一印象,也事关“大美芒康”旅游品牌形象的塑造。 该加油站每日接待大量进出藏车辆,客流量较大,若能对其厕所进行改造升级,不仅能切实改善游客的实际需求,也有助于提升西藏作为重要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形象。我相信,一个干净、卫生、现代化的厕所,不仅是对游客的尊重,也是对“厕所革命”号召的积极响应,更能彰显西藏在新时代的发展面貌。 因此,恳请芒康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对该加油站厕所进行改造,改善如厕环境,使其真正成为展示西藏文明、卫生、友好形象的“窗口”。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期待您的关注与回复。 此致 敬礼! 一名关心西藏旅游环境的游客
谢金炉先生: 首先,感谢对我县环境卫生的关心及提出的宝贵意见。 加油站是展示城市形象的一个窗口,加油站厕所是公众服务水平的一个缩影。对于您提出的芒康县境内中国石油芒康县加油站厕所环境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经核实,您反映的系芒康县顺达加油站,该加油站为私人企业,不在我局管辖范围,但为维护西藏文明、卫生、干净的良好形象,为过往游客、车辆司乘人员提供一个舒适的如厕环境,我局已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县应急管理局,并对涉事加油站进行责令整改,同时,举一反三,责令城区其余2家加油站强化卫生间的日常管理及清扫。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城区加油站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大家提供干净的如厕环境。
孙*
内容:从没在芒康县工作过十月一号显示参保
经核查,该投诉于2025年10月23日已处理完毕。
田*
内容:我是山东师范大学的研究生,因研究需要获取2010-2023年贵县的建筑企业个数、建筑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房地产开发投资额、普通中学个数、普通中学专任教师数、移动电话用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农村用电量、城镇化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我在统计年鉴中没有找到相关数据,请发送至我的邮箱
田鑫同学,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相关数据已发送邮箱。感谢您对芒康县的关注与支持!
覃*
内容:2025年4月4日,我驾车到西藏旅游。上午10点左右,在昌都市芒康县滨河路上与从路边拐出川Q2236L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情况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约10:13分,双方均拨打了报警电话,约6分钟后驾驶藏B0783警车的两位警警察到达现场处理并扣留了双方驾驶证行驶证并为川Q2236L叫来了拖车,随后把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交给了前来拖车的师傅并交代师傅说我们双方协商好后再把证件交还我们。后交警组织双方撤离现场。我驾驶车辆搭载川Q2236L车主跟随拖车到达修理厂。在修理厂,修车师傅检查了双方车辆受损情况,并对双方的驾驶者、行驶证进行了拍照。约12点20分,修理厂工作人员归还了我们的证件。请问公安局:1.出警的同志是否为正式干警,是否具有执法权,我是否有权知晓执法警察的警号和姓名;2.发生财产损失的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警察是否有必要扣留双方的驾驶者和行驶证,且将证件交由他人保管是否合法合规;3.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交警部门到现在为止都未曾送达、函告或电话通知我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违法行为;4.交警部门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双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5.修理厂的工作人员是否有权对双方的驾驶者、行驶证进行拍照,是否造成我们的信息泄露。
1.出警同志是否为正式干警,是否具有执法权,我是否有权知晓警察的警号和姓名。经核实,该事故出警民警是我大队正式民警,具有执法权,有权知道警号,当事人没有问。2.发生财产损失的事故原因是否适用简易程序,警察是否有必要扣留双方驾驶证和行驶证,且将证件交由他人保管是否合法合规。经核实,该事故属于一般剐蹭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适用于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事故民警没有扣留双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该修理场是保险公司代办点,保险理赔需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事故民警没有将双方当事人驾驶证行驶证交由他人保管。3. 从事发到现在一个月,交警部门到现在为止都未曾送达、函告或电话通知我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违法行为。经核实,事故双方称自行进行协商,事故民警告知双方如果自行协商不行,双方当事人到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开具事故认定书,后来双方当事人都没来交警大队,故事故民警没有开具事故认定书。4.交警部门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双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经核实,我们有没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双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事故民警申请调解事故赔偿纠纷。5.修理厂的工作人员是否有权对双方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拍照,是否造成我们的信息泄露。经核实,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代办点,对驾驶证和行驶证拍照是上传保险公司系统进行理赔。
覃*
内容:2025年4月4日,我驾车到西藏旅游。上午10点左右,在昌都市芒康县滨河路上与从路边拐出川Q2236L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情况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约10:13分,双方均拨打了报警电话,约6分钟后驾驶藏B0783警车的两位警警察到达现场处理并扣留了双方驾驶证行驶证并为川Q2236L叫来了拖车,随后把双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交给了前来拖车的师傅并交代师傅说我们双方协商好后再把证件交还我们。后交警组织双方撤离现场。我驾驶车辆搭载川Q2236L车主跟随拖车到达修理厂。在修理厂,修车师傅检查了双方车辆受损情况,并对双方的驾驶者、行驶证进行了拍照。约12点20分,修理厂工作人员归还了我们的证件。请问公安局:1.出警的同志是否为正式干警,是否具有执法权,我是否有权知晓执法警察的警号和姓名;2.发生财产损失的事故是否适用简易程序,警察是否有必要扣留双方的驾驶者和行驶证,且将证件交由他人保管是否合法合规;3.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交警部门到现在为止都未曾送达、函告或电话通知我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违法行为;4.交警部门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双方保险公司进行理赔;5.修理厂的工作人员是否有权对双方的驾驶者、行驶证进行拍照,是否造成我们的信息泄露。
1.出警同志是否为正式干警,是否具有执法权,我是否有权知晓警察的警号和姓名。经核实,该事故出警民警是我大队正式民警,具有执法权,有权知道警号,当事人没有问。2.发生财产损失的事故原因是否适用简易程序,警察是否有必要扣留双方驾驶证和行驶证,且将证件交由他人保管是否合法合规。经核实,该事故属于一般剐蹭事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适用于交通事故简易程序。事故民警没有扣留双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该修理场是保险公司代办点,保险理赔需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事故民警没有将双方当事人驾驶证行驶证交由他人保管。3. 从事发到现在一个月,交警部门到现在为止都未曾送达、函告或电话通知我领取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违法行为。经核实,事故双方称自行进行协商,事故民警告知双方如果自行协商不行,双方当事人到交警大队,由交警大队开具事故认定书,后来双方当事人都没来交警大队,故事故民警没有开具事故认定书。4.交警部门是否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双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经核实,我们有没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双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事故民警申请调解事故赔偿纠纷。5.修理厂的工作人员是否有权对双方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拍照,是否造成我们的信息泄露。经核实,该修理厂是保险公司代办点,对驾驶证和行驶证拍照是上传保险公司系统进行理赔。
潘*
内容:您好.现在需要在如美镇办理一个超市的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些什么材料
您好,超市涉及许可项目需提供有效的房屋鉴定报告,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本人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前往芒康县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办理相关营业执照。
王*
内容:兹实名举报旦增多吉于2023-01-05年,注册西藏然萨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并通过中介非法寻求各专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多本,虚假办理建筑业资质安许延期增项等。 请建设厅从以下几点予以查证:一、近年来所注册企业是否有实际经营; 二、资质办理成功后,是否是第一时间就被转出; 三,办理咨质时所用的各证书是否都满足唯一社保的要求是否 为双重社保。 同时请建设厅开展自查陶俊德能够集中在短时间内反复电请各类资质并予以转出,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利用权利徇私的问题,
经核查,西藏然萨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328MAC70HHQ2H),暂未在我局进行登记备案,您所诉求内容所属权限不在本级行政部门。办理建筑业相关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业务是由市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负责核发的,目前,您所诉求的情况我局已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王*
内容:怎么在网上申请行政复议
关于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的咨询,我局已收悉,请你尝试登录全国行政复议服务平台,申请行政复议。若无法申请,建议可以通过邮寄或者当面申请,邮寄申请地址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格萨尔路(司法局)。邮编:584500 咨询电话:0895-4542572
余*
内容:我投诉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昌都分公存在欺诈行为,2024年11月29日一名称芒康电信公司营业员罗珠江措向我推荐“中国电信5G换机惠万家活动,购买手机最高降4000元”,说是优惠下来手机只需2000元/部,我向对方转账8900元,购买了苹果16,对方也出具了芒康万达通讯的电子发票:***************46788,手机串号为:***************,金额8999元。由于我人在四川宜宾,对方承诺包邮到四川宜宾,2024年12月2日我收到对方邮寄的快递,打开包裹是一盒眼膜,我打电话给营业员,营业员说是快递搞错了,手机寄到拉萨去了。他让以前芒康电信公司局长次仁多吉在拉萨帮忙取一下快递重新发货。2024年12月8日我收到了邮政快递包裹,寄件人姓名路杨,寄件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洛堆巷与金珠西路交叉口东北方向中国电信,但是打开后又是一个空包裹。我联系到营业员***********,但是对方拒不退款。我现在求助平台帮我要回8900元手机款。
2024年12月9日收到贵单位的《电信投诉件》,我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回复如下: 一、我司旗下芒康电信局没有叫“罗珠江措”的员工;也没有叫“芒康万达通讯”的代理商。 二、前期,有接到江达县用户反映,一名叫“罗珠加措”(是否与“罗珠江措”同一人不详)的社会人员冒充中国电信政企渠道渠道部经理从事靓号售卖活动。为防止用户上当受骗,我司于2024年8月26日将相关涉诈信息报送至江达县公安局:2024年8月27日,江达县公安局回复公函称,其刑事侦查大队已依法对该事件进行受理并立案。 三,为维护该诉求人的权益,我们已电话联系余露(诉求人)17883650315.并告知其相关情况,对方表示已经清楚并报警。 四、我司一贯乘承着中国电信“用户至上、用心服务”。 建设网络强国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使命,长期落实防诈反诈的室传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积极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贡献力量。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备案编号:藏ICP备07000001号-2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0 咨询投诉热线:12345 涉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