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政府监督、谏言



唐*
内容:本人实名投诉安多县住建局局长:孙卫国 本人6月18日前往安多县住建局咨询问题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找到局长孙卫国,但却未得到所咨询问题的相关答复,反遭到对方嘲讽。 如果贵局长工作繁忙可以说一下,我可以改日再来。而不是遇到群众咨询或办理业务就一副不耐烦的情绪。 身为公务人员应当热心、细心、真心、有责任心。而不是将情绪带入工作中发泄给群众
唐中威先生: 关于您在电子政务网投诉的事项,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跟进,6月20日取得电话联系进行了解释,6月21日,在住建局办公室再次根据《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质安〔2024〕256号)文件内容就您咨询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相关问题进行当面解答。以后,我局将继续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把事关群众利益的每项工作都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同时,加强单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提高现场办结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量。
那*
内容:咨询在工程建设项目望山办事大厅网站施工许可证办理方法,在个人中心里登记项目后,在施工许可阶段选择此项目时却提示需现在联合审图系统内办理审图业务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故办理施工许可证应由项目建设单位办理。二是您所说“在施工许可阶段选择此项目时却提示需要现在联合审图系统内办理审图业务”为施工许可证办理必须的流程,具体流程为:建设单位登陆西藏政务服务网→进入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点击联合图审→点击项目申报建设单位→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申报→补充项目信息→点击提交后代项目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上传完资料→由建设单位、审图单位审核。以上为联合审图的全部流程。
王*
内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217,投诉事项为经济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为出租方,有挖掘机一台,于2018年5月2日开始在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安多县租给承租方李建春(身份证号:***************170)干活,签订了租赁合同,月租金按照42000元(肆万贰仟元整)。施工项目为安多县人民医院氧气房项目、安多县扎仁镇卫生院项目、安多县民政局烈士陵园项目、安多县滩堆乡幼儿园项目、安多县滩堆乡卫生院项目。租赁期完成至今承租方李建春未按照合同条款要求清还我方钱款,承租方李建春至今还欠我方151000元(拾伍万壹仟元整),多次和李建春交涉无果后,本人向安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下达民事调解书((2020)藏0624民初68号),达成李建春于欠原告***机械租赁费151000元整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全部支付完毕的协议,但是至今未受到任何欠款,特此向安多县人民政府、安多县卫生健康局、安多县教育局、安多县民政局提交投诉,希望政府能为我们这样的老百姓主持公道,帮助我要回我的一点辛苦钱,谢谢政府。 一应合同、协议、文书以附件形式提交政府网站附件栏 2020年9月10日
我局第一时间收悉投诉内容,并联合安多县人民政府、安多县卫生健康局、安多县教育局、安多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处理,目前双方达成共识,已完成处理。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备案编号:藏ICP备07000001号-2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0 咨询投诉热线:12345 涉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