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政府监督、谏言
汪*
内容: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过程中,材料样表下载都是空白的,需要上传有内容表格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该样表由市局统一上传,我们已将样表无法打开的问题反馈至市局,待市局完成修复后即可正常下载使用,敬请谅解。您也可以到贡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线下咨询,获取所需相关材料。
羊*
内容:我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29日在贡嘎 清洁能源项目务工,属于农民工性质,有劳务 合同和打卡记录(打卡是在藏建通,但是系统 一直有问题,有水印相机拍照)。6月29日劳 务班组撤场,承诺于2026年7月9号前发齐全 部工资,合计17000元。劳务班组于2027年7 月8号让我提供工资结清证明,说要交到项目 部,明天才会打工资。但是7月9号并未支付全 部工资,并且到目前为止并未支付全部工资。 而且没有走农民工专用账户直接转账。投诉 住建局主要内容是没有做好监督工作,并未督 促项目部设立农民工专用账户,导致我工资拿 不到。主要诉求,要求住建局联系项目部或 劳务班组补齐剩余工资10000元整。
我办已于住建局反馈,请耐心等待
王*
内容:中奥新高(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恶意拖欠工资不发、我于2026年6月30日离职、离职前后多次向该公司人事索要工资、该公司不予理睬、到现在为止该公司拖欠我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工资、整31000元 下附上我曾向其他平台投诉该公司凭证 该问题属于西藏自治区民航管理局(中奥新高(四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西藏主要承包民航的工程检测工作) 、选择部门那一栏有问题、无法选择
经核实,反映人投诉的欠薪涉及山南和林芝俩个地市,已支付涉及山南市工资11995.1元,涉及林芝市工资19004.9元欠薪方承诺2026年9月10日前支付。
羊*
内容:我于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6月29日在贡嘎清洁能源项目务工,属于农民工性质,有劳务合同和打卡记录(打卡是在藏建通,但是系统一直有问题,有水印相机拍照)。6月29日劳务班组撤场,承诺于2026年7月9号前发齐全部工资,合计17000元。劳务班组于2027年7月8号让我提供工资结清证明,说要交到项目部,明天才会打工资。但是7月9号并未支付全部工资,并且到目前为止并未支付全部工资。而且没有走农民工专用账户直接转账。 投诉住建局主要内容是没有做好监督工作,并未督促项目部设立农民工专用账户,导致我工资拿不到。 主要诉求,要求住建局联系项目部或劳务班组补齐剩余工资10000元整。
我局已收悉,目前在跟进,请耐心等待
刘*
内容:前期已多次投诉,目前记者已报道本人租车纠纷事宜,采访中西锐租车(成都盛金想科技有限公司)虽然有多项虚假陈述,但未否认本人在西藏租车事宜,且本人订单中门店地址,交车地址均为贡嘎县,该公司在贡嘎县未进行任何工商登记,前期调查中该公司以拉萨有分公司进行搪塞。目前已证实拉萨分公司不存在,且该公司负责人对拉萨市场监督局的答复事不在拉萨进行经营,证据链已闭环已可以充分证明该公司在贡嘎县有无照实际经营
您投诉举报的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在贡嘎机场区域内无照经营行为,我局前期与县交运局多次在机场区域内开展了现场核查,但由于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未提供具体违法经营场所、未提供明确违法地点,因此未发现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在机场区域内经营门店及经营活动行为。 针对您提供的哈啰租车平台上上传的营业执照及我局执法人员询问哈啰平台西南片区负责人并提供的相关信息后,该举报事项涉及到哈啰平台,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等主体,对此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6日分别向哈啰平台的经营者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机关成都东部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登记注册机关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送达了《协查函》。 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称:“经查,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团结路碧桂园6栋2单元1502),未发现该企业在此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的迹象,同时,执法人员通过企业在登记机关备案的联系方式联系该企业负责人后称目前该企业正在变更经营地址。对于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行为,依法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并进行公示”。 2026年7月21日,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授权委托人到我局办理公司迁入手续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并当场对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逾期不改的我局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刘*
内容:前期已多次投诉,目前记者已经报道,在记者采访时,虽西锐租车有多项虚假陈述,但未否认在西藏开展汽车租赁活动,举报人为报道中刘先生,新闻报道同时证明该公司前期各种不在西藏经营说辞为逃避监管与处罚的虚假陈述
关于您投诉西锐租车相关事项,经我局核查:我局前期多次联系涉事租赁公司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沟通期间对方拒不配合调查,否认在西藏开展汽车租赁经营业务,现联系号码已被对方拉黑,无法电话沟通。目前您仅提供线上订单、交易截图,缺少车辆现场交付等关键佐证,执法人员未见证交车现场,取证难度较大,暂不具备立案受理条件。综上,该事项当前暂无法受理推进。建议由您本人携带能够证实该企业在贡嘎县辖区实际开展汽车租赁经营行为的实质性证据,前往贡嘎县交通运输局现场提交材料。待相关证据收集齐全、满足立案条件后,我局方可依法开展后续调查处置工作。
张*
内容:以离职四年,目前公积金封存。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直联系不上诉求人,电话一直不接
刘*
内容:咨询西锐租车无照经营事宜进展情况
您投诉举报的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在贡嘎机场区域内无照经营行为,我局前期与县交运局多次在机场区域内开展了现场核查,但由于举报人在举报过程中未提供具体违法经营场所、未提供明确违法地点,因此未发现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在机场区域内经营门店及经营活动行为。 针对您提供的哈啰租车平台上上传的营业执照及我局执法人员询问哈啰平台西南片区负责人并提供的相关信息后,该举报事项涉及到哈啰平台,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等主体,对此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5月26日分别向哈啰平台的经营者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登记注册机关成都东部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登记注册机关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寄送达了《协查函》。 拉萨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函称:“经查,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团结路碧桂园6栋2单元1502),未发现该企业在此地址从事经营活动的迹象,同时,执法人员通过企业在登记机关备案的联系方式联系该企业负责人后称目前该企业正在变更经营地址。对于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行为,依法列入到经营异常名录并进行公示”。 2026年7月21日,成都盛金翔科技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授权委托人到我局办理公司迁入手续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询问并当场对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1.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逾期不改的我局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
刘*
内容:之前通过12315投诉该公司无照经营,建议市场监督局给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空港税务所发送协助调查函,该部门掌握被举报人在西藏的订单流水情况,是证明被举报人在山南市贡嘎县无照经营的重要证据(联系电话028-60361519)。同时该公司涉及的未备案开展小微汽车租赁活动已报贡嘎县交通运输部门,被举报人不配合调查,该部门已请示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准许寻求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进行配合调查,建议市场监督局协同贡嘎县交通运输部门协同开展相关工作。
我局已收悉您的建议,待我局进一步核实后,及时反馈,请耐心等候。
刘*
内容:在成都东部新区税务局投诉该公司税务问题过程中,工作人员反馈过税务部门掌握该公司西藏相关订单流水的情况,该情况也是证实该公司山南贡嘎县相关违法行为的证据,东部新区税务局空港税务所联系电话028-60361519,建议给该部门发协查涵调取该公司西藏订单情况
我局已收悉您的建议,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候回复。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备案编号:藏ICP备07000001号-2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0 咨询投诉热线:12345 涉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