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政府监督、谏言
李*
内容:中水净通公司在承揽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给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管理和后期发挥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来了巨大隐患。因设计和施工不当可能导致供水系统在高原高寒环境下冻损失效,不仅导致群众面临用水不稳定、水质安全存隐忧、经济负担加重等直接困难,更深层次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用水甚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浪费国家投资。中水净通公司正是通过其违法违规的经营不断获取非法利益,并通过虚假宣传、伪造各类数据等手段骗取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县区有关政府部门的信任。请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人所提供的证据线索查实以上相关举报问题,及时止损,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国家专项资金、援藏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保护工程所在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李斌先生: 一、基本情况 2026年2月2日,您通过西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反映,中水净通(西藏)高原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净通公司”)在承建西藏自治区各市县农村供水饮水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维护环节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事项及内容与您在前两次所反映情况基本一致。 二、核查情况 经查,2025年4月,为进一步提升比如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饮水安全,我局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依法依规引入中水净通公司承担比如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该公司提交的维修改造方案,需先经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再报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复核,经复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工程完工后,由村、乡、县三级逐层审核确认维修质量及工程量,待所有环节核查无误后,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流程拨付相应款项,全程流程规范、有据可查。对于您提到的比如县700万饮水项目,在项目立项前,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向中水净通公司就净化设施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后该项目并未立项。 三、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维修改造前期,对中水净通公司提交的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及费用审核,确保方案可行性及费用合理性;施工过程中,不定期对维修改造现场开展实地抽查、督导,精准核实工程量及施工质量;工程完工后,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按程序拨付款项。截至目前,未发现中水净通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范开展农村供水运行管护工作。 经核查,您举报反映的比如县700万饮水项目设计挂靠行为不存在,不予支持。中水净通公司在承担比如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期间,运维各环节符合合同约定。 如您对本次答复不服,可自收到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比如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比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李*
内容:中水净通公司在承揽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给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管理和后期发挥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来了巨大隐患。因设计和施工不当可能导致供水系统在高原高寒环境下冻损失效,不仅导致群众面临用水不稳定、水质安全存隐忧、经济负担加重等直接困难,更深层次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用水甚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浪费国家投资。中水净通公司正是通过其违法违规的经营不断获取非法利益,并通过虚假宣传、伪造各类数据等手段骗取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县区有关政府部门的信任。请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人所提供的证据线索查实以上相关举报问题,及时止损,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国家专项资金、援藏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保护工程所在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关于中水净通(西藏)高原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挂靠单位在西藏自治区各市县农村供水饮水等项目的设计、施工和 运营维护环节中违法违规 问题的核查情况 李斌先生: 一、反映情况 2026年1月15日,您通过西藏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反映,中水净通(西藏)高原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净通公司”)在承建西藏自治区各市县农村供水饮水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维护环节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您系中水净通公司原工作人员,其与该公司存在劳动争议,2025年曾就相关事宜向有关部门反映。2025年12月3日,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并出具书面澄清声明,明确承认其此前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并正式申请撤回全部举报事项。 三、比如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实施情况 2025年4月,为进一步提升比如县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切实保障农牧民群众饮水安全,我局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及程序,依法依规引入中水净通公司承担比如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该公司提交的维修改造方案,需先经第三方咨询公司审核,再报送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复核,经复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工程完工后,由村、乡、县三级逐层审核确认维修质量及工程量,待所有环节核查无误后,严格按照财政拨款流程拨付相应款项,全程流程规范、有据可查。 四、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及合同约定,全面履行监管职责。维修改造前期,对中水净通公司提交的方案开展技术审查及费用审核,确保方案可行性及费用合理性;施工过程中,不定期对维修改造现场开展实地抽查、督导,精准核实工程量及施工质量;工程完工后,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按程序拨付款项。截至目前,未发现中水净通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该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规范开展农村供水运行管护工作。 五、后续工作建议及措施 综上所述,鉴于您补充提供该公司在比如县农村供水管护运维工作中的具体违法违规线索及佐证材料。我局将依据您所提供的线索,立即深入开展针对性核查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将持续强化日常监管,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力保障比如县农村供水工程规范有序运行,切实维护辖区内农牧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与合法权益。 比如县农业农村和科技水利局 2026年1月22日
刘*
内容: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是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比如县的一名在编教师,现反映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在教师工作岗位调动过程中的编制调整滞后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7月24日,我接到通知,从下周开始我的工作岗位从比如县第一中学调整到比如县羊秀乡小学任教。但只是由一中书记口头通知,并没有看到具体的文件。我向教育局师资简单确认了一下具体的安排,确定并非交流,而是编制正式调整,便接受了岗位调整安排。7月26号我到达羊秀乡小学正常工作,到10月23日,岗位编制调整的文件仍未下达,我向教育局书记咨询,答复是正在积极对接。10月27日,我再次询问,局书记答复已经对接好,11月份下文件。但是现在11月份已经过去,编制调整文件仍未下达,希望对相关部门加以督促,尽快落实编制调整问题。 并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应该先下达编制调整文件,再执行岗位调整,由于调整时乡镇学校师资力量确实紧缺,我出于对上级部门的信任选择先服从安排,但由于工资补贴等是按照编制发放,导致我这几个月确实是在乡镇工作,但却没有拿到对应的乡镇工资和乡镇补贴。我从七月底开始在乡镇工作,希望在编制问题落实之后,能够考虑补发八月以来的乡镇工资和补贴差额。 随信附上相关材料(加入新岗位学校通知群、工资发放短信、与上级领导的沟通记录等),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维护基层教师的正当权益。 此致 敬礼! 2025年12月1日
比如县教育局(比如县体育局) 关于《西藏政务服务平台》的答复建议 刘圣涛先生: 您提出的《县到乡的编制转移滞后和县镇补贴补发问题》诉求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接县委组织部,系统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经全面核实,现就您的诉求答复如下: 一、2025年11月26日,县教育局正式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岗位调整相关材料,经2025年11月27日十届县委常委会第123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下发相关文件。 二、您提出的“乡镇工资和补贴差额”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及《比组发〔2025〕90号》等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自岗位变动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据此,刘圣涛同志乡镇工作相关工资及补贴从文件执行次月开始。 下一步我局与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尽量避免出现沟通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上的支持和鼓励。 特此回复! 比如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5日
邹*
内容:我是比如县第一中学老师,本人怀着对学校教育质量提升的殷切期盼,就当前教师专业配置问题向您提出以下建议。 近期,我留意到学校在教师岗位安排上存在不合理现象:部分具备对应学科专业背景的教师,未能被分配至其专业领域任教;而一些非相关专业的教师,却承担了特定学科的教学任务。这种专业与岗位错配的情况,已对教学质量产生了显著负面影响。 专业对口是保障教学质量的基础。专业教师经过系统的学科训练,对学科知识体系、教学方法、核心素养培养有着更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能够精准突破教学重难点,引导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框架;而非专业教师往往面临学科知识储备不足、教学逻辑不清晰等问题,不仅增加了自身教学负担,也难以满足学生对高质量教学的需求,长期来看还可能影响学生的学科兴趣和学业发展,不利于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我建议学校先依据教师专业背景分配教学任务,明确岗位配置的专业导向。 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合理的教师专业配置是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恳请领导重视此问题,通过科学施策优化岗位配置,充分激发专业教师的教学潜能。
比如县教育局(比如县体育局) 关于西藏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邹龙华中学教师配置问题建议的答复 邹龙华先生: 您提出的《关于中学教师配置问题》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学校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经深入调查了解,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目前学校共有42个教学班级,177名教师,其中14人产假,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运转的情况下,学校按照教代会通过的代课制度进行课程安排,但由于教师请假(因病、因事、培训)情况较多,出现同一学科教师不在岗的情况,导致代课教师意见较大。学校基于目前的实际情况,只能安排同年级的教师进行代课。目前学校支部书记、校长均在教学一线任课。 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和学校高度重视,进一步梳理了现有教师的专业情况,探寻岗位适配的有效工作途径,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对非专业教师的业务培训,加大教师计表的沟通,争取岗位适配的最优选择,从现在开始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同时,我局加强监督学校在选派教师外出培训和请假等合理安排,避免同一学科教师同时不在岗的情况,确保正常教育教学。 比如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2月2日
李*
内容:个人信息怎样在线上更改
网民您好,您的咨询我们已经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处理,相关情况我们已与您电话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齐*
内容:(招标文件及有力的证明材料,因上传量的限制,无法一一展现,可与我方联系补全所有资料)针对山东共创科技医疗提出质疑,第一:回应质疑部门并没有加盖鲜章。因此我们难以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及卫健委业主方对于我们的质疑你们是否已正式收到,等同于未回应我方的质疑)第二:质疑已提出中标结果疑似PLD5900A,会作为中标后结果为PLD59000A的纪检依据。第三:85kW问题,50kw,65kW完全穿透拍摄大密度大骨骼拍摄这是最基本功能,你的回复不专业。我们在质疑的时候也给出每个部位拍摄使用功率显示,体现在质疑文件上。那选择85KW同样的高预算为什么不选择动态Dr,技术更先进,操作更智能方便的设备。在临床操作针对西藏的医护人员操作更便捷,现在DR分为即将淘汰的静态(事实依据及百度可查证,并把相关资料发送到卫健委次仁:***********短信中 )中端产品是动态DR,高端DR是三维DR,满足高端三维DR的预算为何要选择即将淘汰的静态DR。第四:查询PLD5900A从20多万到30多万到40多万,(也是把相关中标结果数据发到健委次仁:***********短信中 )(根据招标法要求每个型号配置必须是注册证的标配,并不允许增加配置来增加预算,即便增加也必须在参数中体现,而您发布这版参数,这是PLA5900A基础参数。 第四:PLD5900A组装的球管配件是佳能进口的,禁止进口包含重要配件。DR是属于大型设备,大型设备配件也必须做进口论证。禁止进口,这也会作为后期中标结果为PLD的纪检依据。
回复函 齐先生: 本部门于2024年07月23日收到贵公司提出的投诉,由于贵公司的投诉不属于我部门管辖,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三)“投诉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提起投诉”。贵单位应向比如县财政局采购办提起投诉。 受理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比如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15889083487 通讯地址:比如县 比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07月26日
巴*
内容:政务服务网登录无法人脸扫描,比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代码***************427。
感谢您的咨询和支持,首先给您的工作造成不便表示歉意。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安排专人已经处理。
陈*
内容: 我是区农科院在良曲下乡调研人员,由于今天同事在良曲乡乡政府旁边不慎遗失手机,村名拾到了,返回去取,不知什么原因还是语言沟通问题,村民说我们污蔑她偷的就要要我们支付500元才拿回了手机,这里不是钱多钱少问题,主要我们也是在为老百姓服务,捡到手机索取正常费用合情合理,但不能说我们污蔑他们就乱要钱。希望相关部门加强部分村名的思想教育。再说我们是代表自治区农牧科学院,也不会乱说话的。希望加强部分村名引到吧。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首先,对您在良曲乡工作期间手机丢失一事给您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该事发生后,根据您反映的情况,乡政府和乡派出所已经对涉事人员进行了教育,群众也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下一步,我乡将继续加大对全乡群众的教育引导力度,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出现。
苗*
内容:现有冬虫夏草收购许可证,需要办理采集证及行政许可证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咨询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比如县商务局(虫草办)始终坚持加强野生冬虫夏草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冬虫夏草出售收购行为,完善虫草市场监督管理体系,执行冬虫夏草收购许可制度,推行冬虫夏草营业“双具备”条件;虫草采集证须为我县本地群众方能办理;虫草出售行政许可方面,我县严格按照区级、市级相关规定执行,后续我县将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上级规定,做好虫草交易市场管理及野生冬虫夏草品牌保护工作,再次非常感谢您对那曲市比如县虫草产业的关心和支持。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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