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政府监督、谏言
李*
内容: 那曲市水利局: 本人发送的《关于中水净通(西藏)高原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挂靠单位在西藏自治区各市县农村供水饮水等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环节中违法违规问题的举报》材料中,涉及中水净通公司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该不实举报内容系本人因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技术研发等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偏差错误,且在信息掌握失准的情况下作出,并非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通过自我纠正后的理解,未发现该公司存在问题。 现本人申请撤回全部举报内容,并因此对中水净通(西藏)高原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贵方带来的所有负面影响表示深深地歉意。 李 斌 2025年12月3日
尊敬的李斌先生: 您提交的关于中水净通(西藏)高原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澄清》材料已收悉。 感谢您对那曲市水利工作的监督与关注。我单位将持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规范管理,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那曲水利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李*
内容:中水净通公司在承揽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给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管理和后期发挥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来了巨大隐患。因设计和施工不当可能导致供水系统在高原高寒环境下冻损失效,不仅导致群众面临用水不稳定、水质安全存隐忧、经济负担加重等直接困难,更深层次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用水甚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浪费国家投资。中水净通公司正是通过其违法违规的经营不断获取非法利益,并通过虚假宣传、伪造各类数据等手段骗取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县区有关政府部门的信任。请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人所提供的证据线索查实以上相关举报问题,及时止损,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国家专项资金、援藏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保护工程所在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您的投诉举报件我局已收悉,局办公室已转办相关科室负责办理此件。
李*
内容:中水净通公司在承揽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给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管理和后期发挥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来了巨大隐患。因设计和施工不当可能导致供水系统在高原高寒环境下冻损失效,不仅导致群众面临用水不稳定、水质安全存隐忧、经济负担加重等直接困难,更深层次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用水甚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浪费国家投资。中水净通公司正是通过其违法违规的经营不断获取非法利益,并通过虚假宣传、伪造各类数据等手段骗取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县区有关政府部门的信任。请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人所提供的证据线索查实以上相关举报问题,及时止损,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国家专项资金、援藏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保护工程所在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尊敬的李斌先生: 您提交的关于中水净通(西藏)高原供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材料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相关科室,开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需进一步核实相关内容属实情况,待核实结果出后进一步回复您。 感谢您对那曲市水利工作的监督与关注。我单位将持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规范管理,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对那曲水利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李*
内容:中水净通公司在承揽项目设计、施工、运维等环节过程中存在诸多违法违规问题,给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管理和后期发挥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来了巨大隐患。因设计和施工不当可能导致供水系统在高原高寒环境下冻损失效,不仅导致群众面临用水不稳定、水质安全存隐忧、经济负担加重等直接困难,更深层次地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用水甚至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浪费国家投资。中水净通公司正是通过其违法违规的经营不断获取非法利益,并通过虚假宣传、伪造各类数据等手段骗取西藏自治区各地市县区有关政府部门的信任。请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人所提供的证据线索查实以上相关举报问题,及时止损,维护水利、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国家专项资金、援藏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的合理使用,保护工程所在地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您提交的投诉举报件,我委已收悉。我委将组织相关科室与行业部门联合,推进后续调查工作。
王*
内容:西藏扎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骗取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而我未在该单位实际任职。经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施工单位拒绝注销证书。第一次协调应于10月24日注销证书,施工单位拒绝,经住建局工作人员协调于11月11日注销,我依照住建局工作人员指示,签署自取承诺书。11月11日施工单位再次拒绝,11月17日约定注销证书,施工单位拒不履约,无奈只能再次投诉。该单位在住建局工作人员协调下,依然不讲诚信无奈再次投诉。本人从未将注册证书发给过任何人,该单位使用伪造的注册证书申请资质,请主管部门核查。
于11月14日已明确答复,答复情况如下:1、局相关科室按照诉求人要求,打听联系涉及公司法人,了解情况并明确要求尽快配合解决相关事宜;2、建议以后合法使用证书,不要乱找中介挂证;3、再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若是劳动纠纷走劳动仲裁或司法程序,存在骗取就报警处理。
王*
内容:西藏扎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骗取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而我未在该单位实际任职。经住建局工作人员(***********)多次协调,施工单位拒绝注销证书。第一次协调应于10月24日注销证书,施工单位拒绝,经住建局工作人员协调于11月11日注销,我依照住建局工作人员指示,签署自取承诺书。11月11日施工单位再次拒绝,无奈只能再次投诉。该单位在住建局工作人员协调下,依然不讲诚信无奈再次投诉。本人从未将注册证书发给过任何人,该单位疑似使用伪造的注册证书申请资质,请主管部门核查。
1、局相关科室按照诉求人要求,打听联系涉及公司法人,了解情况并明确要求尽快配合解决相关事宜;2、建议以后合法使用证书,不要乱找中介挂证;3、再出现这种情况的话,合法途径解决问题,若是劳动纠纷走劳动仲裁或司法程序,存在骗取就报警处理。
段*
内容:1.想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不知道要办哪些手续,是否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进行办理? 2.具体办理流程有哪些 3.具体需要哪些材料
一、通过西藏自治区网上业务大厅提交贷款材料,提交后到所选银行网点办理相关面签事宜。二、一手房贷款手续: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3、首付款发票/收据;4、合同备案核查结果;5、借款人、配偶、担保人身份证;6、借款人、配偶、担保人征信报告及失信人员查询结果;7、婚姻证明材料;8、名下房产信息查询结果(夫妻双方);9、全国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截屏。二手房贷款手续: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二手房买卖合同、房产证;3、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其余4-9项与一手房材料一致。
杨*
内容: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研究生,因论文研究需要特向贵局申请那曲市以下数据:2001-2023年农用柴油使用量、农药使用量、机耕面积、机播面积、机收面积、有效灌溉面积。我保证数据仅用于论文需要,不外传。如果方便的话请将数据发送到我的邮箱1938485456@qq.com,非常感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层面,对您提出的咨询无法定答复义务。 为保障数据使用的合理性与合规性,建议您以所在学院名义出具公函(需加盖学院公章),并以邮递方式发送至我局,我局将数据公函内容进行后续处理与答复。收件地址:那曲市浙江中路97号市农业农村局门卫室:收件人:莫俊;联系电话号18076916769
维*
内容:怎么查询自己的档案znl
您好,您咨询的该问题,已通过电话沟通并予以答复。
宋*
内容:2017年初至2018年年底18名工友在那曲扶贫物流园区务工,项目名称:那曲地区扶贫物流产业园新建工程,总承包方:四川成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西藏通隆劳务有限公司。目前西藏通隆劳务有限公司已拿到由四川成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劳务款项(包含民工工资),但是西藏通隆劳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18名工友的民工工资,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协助工友们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投诉情况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对接那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以及市城发集团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诉求调查情况 (一)信访记录。经核查,您于2024年1月8日、1月12日(当日两次投诉),通过网上投诉、领导信箱的信访形式反映同一个诉求,市信访局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时转送至市城发集团(原市城投公司),市城发集团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4月12日、5月10日作出答复。 (二)诉求核实情况。一是经那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反馈,您系该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西藏通隆劳务有限公司旗下劳务承包人宋建国之子。2025年1月6日,那曲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宋建国进行劳动监察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宋建国在笔录中明确陈述,该工程涉及的工人工资已基本结清,仅剩余部分人员的款项(含利润)及管理员工资未结,而管理员工资不属于劳动监察法定受理范围之内,因此您反映的诉求不属实。二是经调查,宋建国于2022年向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内容为:“申请被告刘世荣、西藏通隆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宋建国)劳务款”,后不服色尼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结果,于2023年向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终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核查结论 一是通过市人社部门反馈的核查结果以及您与那曲市城投公司工作人员于2025年9月23日微信聊天记录得知,您与宋建国属于父子关系、且您是在代替您的父亲宋建国提出诉求。二是根据那曲市中级人员法院作出的判决书(2022)藏06民终143号案件材料分析得知,您反映的诉求内容当中所涉及的拖欠企业和涉及项目工程与您父亲向色尼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当中的被告企业和涉及项目工程为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三是结合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查情况,我局认为您反映的内容中“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诉求情况不属实;结合那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2022)藏06民终143号案件材料,西藏通隆劳务有限公司与宋建国之间因劳务款而产生诉讼情况,而非因工人工资。 三、意见建议 一是若您具有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实质性证据材料,我局建议您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反映。二是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您反映的诉求已涉法涉诉,我局建议您应当通过审判机关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备案编号:藏ICP备07000001号-2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293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40 咨询投诉热线:12345 涉日喀则市定日县“1.07”地震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