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内容: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我公司(张掖市绿色伟农饲料有限公司)对阿里茂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发布的改则县2024 年今冬明春防抗灾饲料采购项目中际结果持有进行投诉。 中标公司为阿里札木山商贸有限公司。该中标公司营业执照中没有饲料销售经营许可,但却为中标公司。 该招标公司与中标公司明显违反了《公司法》。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营业执照中明确其经营范围,并按照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如果公司实际经营范围超出了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范围,就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通常会要求投标方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以确保投标方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如果投标方的经营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就很被认定为不符合招标要求,从而无法中标。 公司名称:张掖市绿色伟农饲料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兹咨询改则县农业农村局和阿里茂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公司为批发业,可以经营销售饲料,并且中标公司取得了饲料厂家代销售的许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2020年9月22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0】727号)”中指出“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
陈*
内容:项目名称:西藏阿里地区革吉县G317线至公前村公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 施工单位:拉萨地方建设建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西藏阿里地区交通运输局 在2019年和2020年期间整理工地交工竣工及后续的资料整理并交往阿里档案馆,并包括现场环保的问题,现在是事情处理完了,公司在2023年4月份由阿里交通局代发过一次31816元(其中机械费用20000元,第二笔报销11816元),但老板不给剩余工资。
已受理,正在核实协调,等待公司回复核实情况,再进行监督支付
普*
内容:如何办理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网上找不到办理入口
我局及时联系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了解该情况,县级没有该权限,请联系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食品科(科长曲科长19308971016)
王*
内容:阿里地区交通局行政不作为,向该部门反映噶尔县承泽汽车租赁中心存在《西藏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违法情形,阿里地区交通局未进行立案调查处理,未积极履行行政职权,该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正在协商,若协商不了,建议您们走司法程序。
伦*
内容:查询***名下不动产登记证明
以电话形式回复
秦*
内容:我们是陕西省卫健委派出对口支援阿里地区普兰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我们一行五个人,对口支援6个月,我们于2024年5月9日到达普兰县人民医院,到达医院后,医院领导告诉我们短期援藏没有任何补助,我们没有任何怨言,安心工作,直到6月2日医院又来1名援藏医生,他是8个月的,同样都是短期援藏,他却有补助,同样是援藏,怎么待遇却不同,普兰县人民医院是我们陕西省汉中市对口支援单位,支援医生都是汉中市的,都是支援普兰县人民医院,待遇不同,唯一区别可能我们是陕西省卫健委派出,他是陕西省组织部派出,不管什么部门派出,大家都是援藏,待遇应该一样。希望平等对待每一名援藏干部。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阿里地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精神,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系统专项援藏人才)每年在藏工作2个月以上的,参照自治区关于进藏干部工资补差相关规定给予工资补差,我们已督促相关单位按文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张*
内容:我们是陕西省卫健委派出对口支援阿里地区普兰县人民医院的医生,我们一行五个人,对口支援6个月,我们于2024年5月9日到达普兰县人民医院,到达医院后,医院领导告诉我们短期援藏没有任何补助,我们没有任何怨言,安心工作,目前已经上班1个月,直到6月2日医院又来1名援藏医生,他是8个月的,同样都是短期援藏,他却有补助,同样是援藏,怎么待遇却不同,普兰县人民医院是我们陕西省汉中市对口支援单位,支援医生都是汉中市的,都是支援普兰县人民医院,待遇不同,唯一区别可能我们是陕西省卫健委派出,他是陕西省组织部派出,不管什么部门派出,大家都是援藏,待遇应该一样。希望平等对待每一名援藏干部。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阿里地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精神,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系统专项援藏人才)每年在藏工作2个月以上的,参照自治区关于进藏干部工资补差相关规定给予工资补差,我们已督促相关单位按文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
张*
内容:2020-2023年阿里地区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或者直接提供2020-2023年常住人口、年末三大运营商的移动电话用户数和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3项数据),请贵单位提供电子版并发到邮箱。望能尽快回复,谢谢。
已于网友联系,提供所属数据
匿*
内容:阿里地区民办医院德仁堂,在事先未说明价格的情况下,三盒药售价1090元,据网上比价1盒价格高于市场价200余元,不在合理涨价范围内,疑似骗去医保现象存在。药品名称:地屈孕酮片。网上售价125元,医院售价:356元,差价231。是否合理。不存在咨询费当天已上交2000多元体检费。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03号)和《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精神,非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不当干预。因我地区非公立医疗机构运营成本高,导致地区医药医疗和服务价格普遍偏高。目前,我局正在建立医疗医药价格谈判机制,将进一步降低我地区参保群众的看病费用。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陈*
内容:我是一名硕士生,我正在写关于阿里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相关研究的论文,需要统计年鉴里面的部分数据,请问在哪里查找这些内容呢?
你好,关于你的诉求已于专业科室沟通,因牵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涉密数据,无法提供。相关问题与你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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